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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企融资开辟一条重要新渠道
我市首支民营企业债获准发行
“12华峰债”拟发行8亿元

    记者昨日获悉,国家发改委近日正式批复华峰集团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。据悉,该债券是我市首支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的民营企业债。

  批复显示,“2012年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”(简称“12华峰债”)发行不超过8亿元,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己二酸一期项目的建设。该债券期限7年,采取固定利率形式,单利按年计息,债券票面年利率初步确定在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.10%-3.10%的区间内。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12华峰债”目前是获得核准发行,接下来将根据债券市场情况和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发行。其他有此意向的我市民营企业,可与当地发改部门联系。

  企业债是由国家发改委审批的、企业发行的、无担保的债券,是较为有效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。但长期以来,民营企业对这种融资方式的了解不多,获得核准发行的民营企业数量较少。此次“12华峰债”获得批复,意味着我市民企又开辟了一条重要的融资渠道。

  去年以来,我市大力实施“千亿融资计划”,全力打造多元化融资渠道。目前,我市已发行、在审、拟申报的企业债共计100亿元,去年已发行4支企业债,包括“12温安居房债”、“12乐清债”、“12瑞安债”、“12温州港债”,共募集资金38亿元。除发债、股权投资基金外,我市也在大力推出融资租赁,这些项目的成功落地,将大大缓解企业资金瓶颈问题。

(本文转载于2013年1月8日《温州日报》记者 张佳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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